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大学生养成健康、智能、安全、绿色的校园消费理念和行为,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3月15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广东省(清远市)校园智能消费教育基地联合团委学生权益部在清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开展了“激发消费活力 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普法宣传活动,清远校区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团委学生权益部消费教育宣传员向参加活动的同学们派发了《广东省消费维权指南》手册,并邀请同学们参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奖问答活动。

以案说法,向同学们宣传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正确处理消费侵权的合法途径。同时,通过“码上说”线上投诉平台,及时处理解决同学们投诉的问题,保障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的成功开展,不仅帮助广大师生和群众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也为构建法治校园、法治社会增添一份力量。
